8月7日,记者自市社会失业保险处得知,依据《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》的规定,近日,我市失业保险金派发标准将下调。市区(不含华龙区、开发区)下调至1000元/月,濮阳县、清丰县、范县、台前县、南乐县下调至880元/月。 据理解,失业保险金下调的同时,市区的社会保险低于缴付基数也下调至1880元。
依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我市市区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标准由现在的143.04元/人月调整为150.4元/人月。 据市社会失业保险处工作人员讲解,两项待遇拆分计算出来后,市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将由每月的1023.04元调整到1150.4元,每人减少127.36元,待遇标准提升12.45%。新标准从7月1日起开始继续执行。
新标准继续执行后,我市将有3176名失业人员获益。市社会失业保险处工作人员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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